下关区科学技术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措施;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和科技改革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区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全区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及各类科技基金及经费;负责全区科技统计监测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区科技攻关、高新技术开发、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软科学研究等重点科技工作和星火、火炬、倍增、新产品试制、科技成果推广等科技计划。 (四)加强科技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协助市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及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全区科技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业中心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软件企业、软件产品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前期论证评估、申报、评审、项目过程管理、项目验收中的事务性工作;审核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工作;协助市审核市级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新产品认定工作。 (五)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负责全区专利工作申报、审核及知识产权相关事宜;负责全区重点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指导全区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牵头负责全区科学普及工作;协助上级审核、申报市以上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工作。 (六)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审核本区、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工作;参与组织实施科技兴区及技术引进工作。 (七)协调指导全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引进、发展科技型企业;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审查、认定等工作;负责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奖励兑现工作。 (八)研究全区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相关政策建议;参与科技人才管理和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区科技进步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九)负责本区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资格审查工作;参与在宁部、省属高校、科研机构与地方科技合作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区各部门和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助市地震局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及职能 综合科 负责政务、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会议的组织、课题调研与政务信息、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科技宣传、文书档案管理、信访、保密工作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以及财务、资产、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科技管理科 组织拟定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区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倍增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和各项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新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负责科技工作的综合协调。 归口管理全区专利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研究起草全区专利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地方性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划;负责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负责全区专利执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贸易;负责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科研与技术开发机构的统计工作。研究拟定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推广、国家秘密技术出口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科技奖励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研究提出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技术贸易资格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申报工作;负责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全区科技第三产业发展;归口管理民营科技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资格审查、认定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 科普科 牵头负责全区科普工作的组织开展;承担区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牵头组织地区间科技协作交流工作。 三、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北路540号 邮编:210011 电话:58591502(传真)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