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及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审核、报批;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一级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军队落实政策人员的接收安置;负责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筹集发放及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费的发放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承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责任人:曹兵 电话:025-5859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