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和发展规划;宣传贯彻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居(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指导街道干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和社区组织的干部培训工作:参与城乡基层政权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区级社区服务中心的管理。
负责人:李献 电话:585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