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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关地标建筑首设廉政保证金


    若工程建好后,干部没有出问题,个人和单位预交的24万元“廉政保证金”将直接作为奖金,全部发放给施工负责人。日前,下关区地标建筑、南京信息大厦的施工方——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已将两笔分别为12万元的个人和单位的“廉政保证金”,汇至下关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专用账户中。据悉,这种由施工方预交“廉政保证金”来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方式,在南京还是首次。

    位于下关区的南京信息大厦总投资2.7亿元,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投资,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承建,已于去年开工建设。下关区检察院检察长陆晓敏告诉记者,按惯例,施工方要与检方签署《廉政协议》,在签署《廉政协议》时,工程承建方与检方商议后提出:能否创新形式,设立一笔“廉政保证金”来预防职务犯罪,若最终大厦建成,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情形,再将这笔钱作为廉政奖金发放?

    这个提议得到下关检方及下关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的认可。经协商,南京信息大厦承建方——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与下关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达成协议,由苏浙公司单位和其各个项目施工负责人,按照1:1的比例,分别拿出12万元,作为信息大厦承建单位和全体施工负责人的“廉政保证金”,汇至协会专用账户保管。若工程建成后,施工方无职务犯罪情况发生,这笔钱将作为廉政奖金发放。

    记者昨看到,根据这个实施办法,若施工方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当年度个人和单位的廉政保证金(含利息)全部返还,并全部奖励给施工负责人;若施工方出现职务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或因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处分的干部,则将扣除当年个人廉政保证金(含利息)和单位廉政保证金(含利息)全部。 (8月26日《南京日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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