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部及职能
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根据事故所属类别确定)任总指挥,区人武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及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总指挥,其他相关部门及所在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部下设若干现场工作组。各工作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是:
1、现场处置组。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六大队、消防大队、驻区部队、人武部、建设局、房产局等部门及专业抢险抢修队伍组成,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道路交通设施和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
2、警戒治安组。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六大队、武警等部门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求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3、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成立现场工作小组,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等方面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
4、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民政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救援设备、器材等及时到位;保障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征用或租用必要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和场地等工作;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供电和通讯保障工作。
5、新闻协调组。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民政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及时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人员参与辅助性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六大队、监察局、卫生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勘察现场,协调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工作。
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部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能是: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根据需要迅速起动相关专项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3、协调跨地区的专业抢险队伍和专家,听取专业分队领导和专家的建议,及时修订处置方案;
4、做好受灾群众的宣传教育疏导工作;
5、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
6、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7、完成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