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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记二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在下关

 

    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侵占南京期间制造的举世震惊、惨绝人寰的重大历史事件。下关地区是日军屠杀中国人民的主要场所之一。
    民国26年(1937)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后,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烧、杀、淫、掠。中国无辜同胞惨遭杀害,总数达30万人以上。其中,被集体屠杀并焚尸灭迹的有19万多人,被零散屠杀、尸体经慈善团体掩埋的有15万余具。一个月内,日军大肆烧杀抢掠,全市被烧毁的房屋达三分之一以上;强奸妇女的事件达2万起左右,很多妇女被奸淫后又惨遭杀害。日军所到之处,十室九空,外侨财产亦难幸免。
侵华日军在南京制造的大屠杀暴行,其规模之大,受害人数之众,持续时间之长,杀人手段之残忍,世所罕见,它是世界人类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
    日军屠城期间,先后将南京城内逃到下关准备过江的难民,以及避居华侨招待所(属国际安全区)、英商和记洋行、煤炭港仓库的难民,用铁丝、麻绳将他们的手捆绑在一起押解到下关草鞋峡、鱼雷营、宝塔桥、煤炭港、中山码头江边等地,用机枪轮番射杀。惨无人道的日军将人杀死后又浇上汽油,纵火焚尸,然后将尸体推入江中。其时,浮尸横流,血染江滩,惨不忍睹。
    日军在长江边屠杀中国军民的惨状,从日军士兵的证言中得到证实。日军第六师辎重第六团班长高城守一,13日从中华门入城后,14日去下关补给粮草,目睹了长江边尸横遍野的惨状。他说:“在汀线,尸体像漂流的木头被浪冲了过来;在岸边,重叠地堆积着的尸体一望无际。这些尸体差不多像是来自南京的难民,可能有几千、几万,数目大得很。死尸的情况活生生地说明,从南京逃出来的老百姓,无论是成人或儿童,他们一律遭到机枪、步枪的扫射,遭到杀戮。一路上枕藉着的尸体,连他们是中国老百姓还是士兵,是男是女也无法辨认,因为这些死尸遭射击后倒在地上重叠在一起,并被浇上重油,点火焚烧,在焚烧过的尸体中,无疑也有许多想来是儿童的尸体。总之,几乎都是老百姓。我从未见此悲惨的情景。”第十六师第十三团的二等兵赤星义雄也在12月14日因公去下关,见到了长江边屠杀后的惨景,他在日记中写道:“……站在码头上观看扬子江的流水,这时一幅无论如何也令人难以置信的情景展现眼前。两千米,不,也许还更宽一些,在这宽阔的江面,漂流着数不清的尸体。一望无际,满眼皆是尸体。江边如此,江中心也是如此。那不是士兵,而是老百姓的尸体,其中有成人,也有儿童,男男女女都漂浮在江面上。尸体像‘木排’那样,缓缓地漂流着。朝上游看去,尸‘山’接连不断。似乎可以想见,那接连不断的‘山’是看不到边的。”
    日军在下关地区大规模的集体屠杀地点有4处,遇难者约10.44万余人。其中:草鞋峡屠杀57400余人,鱼雷营、宝塔桥一带屠杀39000余人,中山码头屠杀5000余人,煤炭港屠杀3000余人。


草鞋峡集体屠杀


    民国26年(1937)12月18日,日军在草鞋峡屠杀中国无辜同胞57400余人。据战后南京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定:“同月(1937年12月)18日夜间,复将我被囚幕府山之军民五万七千四百一十八人,以铅丝扎捆,驱集下关草鞋峡,亦用机枪射杀,其倒卧血泊中尚能挣扎者,均遭乱刀戳毙,并将全部尸骸,浇以煤油焚化。”在这场屠杀中,因腿部负伤藏于上元门大茅洞内的南京市警察鲁甦,因与屠杀现场相距咫尺,目睹了惨况。战后,他向首都地方法院提交的结文称:“倭寇入城后,将退却国军及难民男女老幼计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囚禁于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断绝饮食,冻饿死者甚多。12月18日夜间,用铅丝两人一扎,排成四路驱至下关草鞋峡,用机枪悉于扫射后,复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骸骨悉投于江中。”幸存者、原中国军队第三十六师第二一五团火炮连一等炮手石明,亲身经历了草鞋峡屠杀中的厄运。他身中枪弹,又被刺了3刀,均未伤及要害,幸免于难。他证实:“下午日军来到江边,这里有几万人都当了俘虏,内有很多难民。日军把我们像赶小猪一样,赶到草鞋峡开始大屠杀。先用机枪扫,再用刺刀戳,还向人堆里扔手榴弹。当时,我的头被机枪打了个大豁子,有十几厘米长,我倒在死人堆里,日本人又在我身上用刺刀扎。我的脸部挨了一刀,左手臂又挨一刀,后背被刺一刀,由于未及要害,幸免一死。”

 
鱼雷营、宝塔桥集体屠杀


    民国26年(1937)12月间,日军在鱼雷营(今金陵船厂)、宝塔桥一带屠杀39000余人。据战后南京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定:“民国二十六年阴历十一月(1937年12月)间,在城外宝塔桥及鱼雷营一带,屠杀军民三万人以上,……尸横遍野,惨不忍睹。”12月15日,殷有余父子被日军自上元门押至鱼雷营江边,时该地共集中9000名被俘军民,均遭日军机枪射杀,仅殷有余等9人伏于尸堆中,得以幸免于难。民国36年2月8日,殷有余向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陈述日军在鱼雷营集体屠杀的证词称:“日兵在江边鱼雷营集体屠杀9000人,先用机枪扫,再用刺刀戳,最后用火油烧,我从尸丛中逃出来。”对这场屠杀,战后审判日本战犯时,许多居住在鱼雷营、宝塔桥的居民,纷纷向法庭提供亲眼目睹日军屠杀惨状的呈文。民国34年12月11日,燕子矶镇第五保保长杨开基签具结文称:“民国二十六年阴历十一月十三日(1937年12月15日),忽有中岛部队兵士数人到上元里,将农民4人并连同其他村庄平民多人,驱于鱼雷营地方,施行集体机枪扫射,尸积如山,惨不忍睹。”
日军在鱼雷营、宝塔桥一带的集体屠杀,非指某一日某一次的屠杀,而是在一段时间中不断屠杀的综合统计。民国35年10月1日,南京大屠杀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派李龙飞作详细调查后,作出结论:“日军在鱼雷营、宝塔桥一带,共残杀军民3.9万人。”


中山码头集体屠杀


    民国26年(1937)12月16日,日军在中山码头集体屠杀5000余人。据战后南京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定:“同月(1937年12月)16日下午六时,聚集华侨招待所之难民五千余人,被日军押往中山码头,用机枪扫射后,弃尸江中,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中弹受伤,投身波中,与漂尸同流,得以幸免。”梁廷芳于民国35年6月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审判作证:“余为陆军军医,日军占领南京时,余改穿便服入难民收容所避难。12月16日,日军将难民五千余人押赴南京下关沿江排列,用机枪屠杀。在余前面有友人私谓余曰:‘似此等死法不如投河而死之为佳。’十一时许,余二人向河中逃去,跳入水中,(日军)以机关枪向余等射击,均未命中。乃在江岸岩下隐藏以树木遮避,幸未被发现。”另一幸存者尚德义也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他说“我1937年住在上海路新华巷1号,那年12月16日上午十一时左右,被日本兵抓住。我们两人一组被绑起来,带往长江边的下关,那里还抓了1000余名青年,我们的前面,四五十米远的地方,架起了十几挺机枪。下午4点左右,一个日本军官来了,下令对我们进行机枪扫射。我在机枪射击之前就倒在地上,其后尸体一个个地倒在我身上,我被压晕了过去。不久,我从堆积如山的尸体中爬了出来,这才逃回去。”
    日军在中山码头屠杀的罪状,从日军随军记者今井正刚的证言中得到证实:“我于12月15日夜间,在大方巷《朝日新闻》办事处前面马路上,看到数千人头攒动,一望无际的中国人群,被赶赴下关屠场。我跟随到那里,在天色微明的扬子江畔,目击了这样一幕大屠杀的悲惨情景:在码头上,一片黑黝黝的尸体堆叠如山,在尸山里蠕动着人影,总有五十人乃至一百人以上,转来转去拖曳着尸体——微弱的呻吟、滴沥着鲜血、抽搐着手脚——丢向江流里去。他们不声不响地忙个不停,就像在演哑剧。在朦胧中渐渐可以看到长江的对岸,码头上到处都像月夜泥泞一般,闪烁着微微的光亮,哇!那是血渊!过了一会儿,作业完毕,苦力们被排列在长江岸边,哒!哒!哒!一阵机关枪声,只见仰面朝天,翻身扑地,腾空跌起——都跌落江中,被滚滚波涛卷走。”


煤炭港集体屠杀


    民国26年(1937)12月14日至17日,日军将从各处搜捕来的军民和首都电厂工人等3000余人,押至煤炭港用机枪射杀,然后用火焚烧。据战后南京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确认:“民国26年12月14日至17日,在煤炭港英商和记公司内,将首都电厂工人45人,捕禁于煤炭港下游之江边,初以机枪扫射,继集薪油之类堆集茅屋四周,放火燃烧,致被害人一部分有被烧死者。”军事法庭在附录中还载明,在“煤炭港下游之江边……被拘禁者约有3000之众……全部殉难于是役”。对这次屠杀,战后在审判日本战犯时首都警察厅下关警察局经缜密调查,也证实在煤炭港“被机枪扫毙3281名”。市民汤良江,25岁,南京沦陷前在双龙巷邮局工作。南京沦陷时奉命在局留守。后被日军抓至煤炭港屠杀。其父汤有才战后向南京市政府呈文,痛陈其子被害经过:“冬月十二日(12月14日),敌军到局用卡车将民子良江赶上卡车,运送到煤炭港,在江边将民子用机枪扫射,军民人等不计其数,其情人所共知,令人难忍。”
    民国34年10月25日,南京首都电厂总工程师兼代厂长陆法曾,向南京大屠杀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呈报该厂40余名员工及一批被拘禁者约3000人,同遭日军杀害的呈文称:“南京首都电厂于南京沦陷之前,奉命维持供电业务,在未得命之前,不得停止。故在中山码头旁发电厂内有工人50人,由副总工程师徐士英率领在厂维持发电工作,迄12月13日首都沦陷后方率领工人退出电厂,但其时交通已断绝……乃退至煤炭港英商和记冷藏厂内暂避。……后敌军到达下关,并到和记厂内搜查,……均被捕围禁于煤炭港下游之江边,被拘禁者约3000之众,……。”“其初以机关枪扫射,继即将各被害人驱入附近茅屋内禁闭,再堆集木柴浇上汽油于茅屋四周,放火燃烧,致被害人一部分有被烧死者。”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幸存者陈德贵揭露了日军在煤炭港的屠杀暴行。陈德贵家住下关二板桥,板车工人,当年只有17岁,12月12日逃到下关和记洋行避难。12月14日早晨,日军从难民中抓出3000名青壮年,关在煤炭港一间仓库里。第二天早晨,日军打开仓库门,先要大家把金银首饰及钱财交出后,一批一批的押往江边射杀。陈德贵是第三批被抓出的。他证实说:“大约上午8点多钟,一走出仓库,就看到日本兵列队两旁,举着刺刀,后面的日军押着我们,当走到江边汊口时,我乘其未开枪前,一个猛子扎到水里,潜游到对面,躲在一个倒在河汊口的火车车厢里,亲眼看见一批一批的人被日军赶到河汊口,用机枪射杀。从早上到傍晚,还有五六百人没杀掉,日军就把他们一齐赶到江边,一阵狂射杀害。天黑以后,我摸到岸边,躲在一座栈桥下,第二天天刚亮,我因冷得发抖,被日军发现,一枪打在我的大腿上,腿和手都受了伤,后来被红十字会收尸的人发现,才救活幸存。”


立碑为鉴缅怀同胞


    民国36年(1947)4月17日,首都电厂下关发电所,在厂门内建造“殉难工友纪念碑”,追怀被日军屠杀的工友。
    1985年8月,在侵华日军投降40周年之际,南京市人民政府在昔日遇难同胞被害地及丛葬地建立纪念碑,以寄托全市人民对遇难同胞的哀思,立碑为鉴,告诫后人,铭记历史,振兴中华。
    下关发电厂死难工人纪念碑    民国35年(1946)9月,扬子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潘铭新决定,为追怀于民国26年12月15日被侵华日军集体屠杀的45名工人,在下关发电所大门口花圃处,建造殉难工友纪念碑一座。民国36年4月17日,殉难工友纪念碑落成,南京市市长沈怡亲临揭幕,当地各机关主管长官与社会贤达多人参加揭幕典礼。
    新中国建立后,为悼念死者,教育后人铭记历史,下关发电厂于1951年6月15日决定:为纪念被侵华日军杀害的45位工友,将殉难工友纪念碑从厂区迁移到生活区重建,纪念碑于同年10月1日落成,改名为“死难工人纪念碑”。南京市市长柯庆施为纪念碑题写碑名。纪念碑正面为碑文,背面为45名死难工人姓名。
    下关发电厂死难工人纪念碑是南京建立的第一座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碑。1984年9月,死难工人纪念碑列为南京市下关区文物保护建筑。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草鞋峡遇难同胞纪念碑    此碑于1985年8月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位于下燕路边,紧临上元门,面对长江,背倚幕府山。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全碑通高815厘米,暗含8月15日侵华日军向中国人民投降的日子。其中碑身高达600厘米,为多层城堡式,向上逐层内收,通体洁白,庄严肃穆。第一层高约350厘米,顶上4角雄踞谯楼4座,精巧玲珑,引人遐想,正面塑有19字碑名。第二层高约150厘米,正面悬塑一直径约50厘米的花圈,以寄托全市人民的哀思。第三层,高约100厘米的喇叭式圆锥形尖顶,气势雄伟,极显丰采。碑座:方形,高215厘米,深红色,与同样深红色的大片阶梯式碑基浑为一体,象征鲜血遍地。碑座正面镶嵌青石一块,上刻碑文,简述此地大屠杀的悲惨情景。碑背后数米处,围以长10余米、高1米余的弧形白色平栏,下撑10根白柱,象征白骨累累。
    纪念碑碑文: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后,我逃聚在下关沿江待渡之大批难民和已解除武装之士兵,共五万七千余人,遭日军捕获后,悉被集中囚禁于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囚连日惨遭凌虐,冻饿死一批;继于十八日夜悉被捆绑,押解至草鞋峡,用机枪集体射杀。少数伤而未死者,复用刺刀戳毙;后又纵火焚尸,残骸悉弃江中。悲夫其时,屠刀所向,血染山河;死者何辜,遭此荼毒?追念及此,岂不痛哉?爰立此碑,谨志其哀。藉勉奋发图强,兼资鉴戒千古。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山码头遇难同胞纪念碑    此碑于1985年8月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位于中山码头附近,紧靠江边。纪念碑碑身高465厘米,由3个通体雪白的“人”字紧连组成,象征南京30万遇难同胞的白骨。碑座高51.4厘米,由3层深红色的圆形阶梯组成,象征南京30万遇难同胞的鲜血。碑身正面塑有直径170厘米的花圈一枚,上书碑名及立碑单位和年月,以寄托全市人民的哀思。全碑通高516.4厘米。主碑后约数米处,另立了一个长方形的石碑,宽89厘米,高57厘米,厚20厘米,安置在高114厘米的碑座上。正面刻有碑文,简述遇难同胞在下关江边一带遭到屠杀的悲惨情景。
    纪念碑碑文:中山码头乃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遗址之一,当时避居国际安全区之青壮难民,在此惨遭杀害者,共达万人以上。其中,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傍晚,日军从避居于原华侨招待所之难民中,搜捕所谓有“当兵”嫌疑者五千余人,押解于此,用机枪集体射杀后,弃尸江中。十二月十八日,日军又从避居于大方巷之难民中,搜捕青年四千余名押解于此,复用机枪射杀。在此先后,日军还于毗近之南通路北麦地和九甲圩江边,枪杀我难民八百余人。悲夫,其时码头顿成鬼域,同胞悉罹枉死。惨矣!呜呼,政闇国弱,何可安全?欲免外侮,惟赖自强。今虽时殊势异,仍当“前事不忘”。爰立此碑,勖勉后人:牢记历史,振兴中华。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煤炭港遇难同胞纪念碑    此碑于1985年8月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位于下关煤炭港江边。碑立于江堤防洪墙上,以防洪墙的一段为碑座,在堤、墙联接处斜塑一直径为30厘米的水泥花圈。碑长135厘米,宽90厘米,厚12厘米,整个碑体,朴实、简洁、大方。
    纪念碑碑文:煤炭港系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主要遗址之一。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日军从各处搜捕我已解除武装之士兵及平民三千余人,拘禁于煤炭港下游江边,以机枪射杀,其伤而未死者,悉被押入附近茅屋,纵火活焚致死。内有首都电厂职工四十五人,即死于此难。兹值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四十周年,特立此碑,悼念死者,永诫后人,铭念历史,振兴中华。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挹江门丛葬地纪念碑    此碑于1985年8月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位于下关绣球公园内城墙边,为纪念埋葬在这里的遇难同胞而立。
    纪念碑碑文:挹江门附近,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我遇难同胞尸骨丛葬地之一。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至一九三八年五月,南京崇善堂、红十字会等慈善团体先后六批,共收死难者遗骸五千一百多具,埋葬于挹江门东城墙根及其附近之姜家园、石榴园等地。特立此碑,以志其事,藉慰死者,兼励后人,牢记历史,振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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